日期
事项
备注
2019年12月19日前
成立毕业论文管理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
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。
2019年12月23日前
毕业论文指导讲座
1、讲解论文写作规范、注意事项、日程安排等。
2、公布论文指导教师姓名及其所指导的学生。
3、公布《2020届毕业论文选题指南》。
2020年1月16日前
组织学生选题、开题,提交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》
1、学生选题或自拟题目,需注意以下事项:
以专业理论和知识为依据,与专业相关。选题适中可控性大,倡导小切入点、深分析。选题应具有较强的前沿性、创新性和实践性,实践性的题目要占到50%以上。
2、尽量做到一人一题,避免重复选题。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。
3、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、院学术分委会和学院审核后通过;
4、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》纸质版、电子版由学院存档。
2020年4月23日前
撰写毕业论文并定稿提交。
1、毕业论文(设计)至少经过三稿以上方能定稿;避免抄袭现象的发生;指导过程要填写《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记录表》。
2、指导方式应以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为主,以电话、电子邮箱或约定时间面谈等方式为辅。指导教师要提示学生登陆网络教学综合平台(第二学期开通),并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选课申请,指导教师批准后,方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指导。
2020年5月8日前
检测论文重复率,并制定答辩计划,组织毕业论文评阅
1、全部毕业论文都进行查重,生成的检测报告单放入毕业论文档案。对复制比例达到30%以上的,责令予以修改并进行二次答辩。二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者,成绩评定为不合格。
2、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定稿后,由指导教师填写《毕业论文指导情况成绩评定表》,留存院系存档。
3、组织指导教师以外的教师予以评阅,并填写《毕业论文评阅情况成绩评定表》,留存院系存档。
2020年5月22日前
毕业论文答辩
1、论文(设计)查重不通过的不予提交答辩;二次查重通过的和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可以组织第二次答辩。
答辩过程注意做好记录工作,填写《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》和《答辩情况成绩评定表》。
3、答辩结束后,院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定论文的最终成绩。
4、将优秀毕业论文上报学校。
2020年5月25日前
将毕业论文相关材料予以整理归档,并将《毕业论文一览表》和毕业论文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备案。